李立新
李立新,男,曾任湖南省长沙县北山镇派出所教导员。2016年李立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正文
湖南省长沙县北山镇派出所原教导员李立新滥用职权收受财物案。
2008年,李立新多次受社会人员蒋某某请托,通过县公安局彭某某违规为8 户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收受蒋某某所送财物价值共12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李立新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红包礼金共1.2万元。
2016年案发后,李立新违反政治纪律,销毁在长沙县高桥派出所原任职时的账外账等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李立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
长沙10名干部因“雁过拔毛”问题受到处分.腾讯.201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