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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维周

廖维周(1909-1934.11),字朗明,号公显,男,汉族,出生于江西省宁都县黄陂镇坪溪村。自幼家境贫寒,六岁时失去父亲,与母亲共同生活。十二岁开始从事裁缝工作维持生计。1928年4月,参加了中共宁都特支在庙子前举办的农民夜校,从此投身于革命事业。同年8月,参与了赖奎轩领导的庙子前群众抗缴“硝磺税”的行动。此后,他在家乡坪溪积极宣传革命思想,并成立了当地第一个农民协会,担任主席。1929年6月,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1934年11月,为了寻找药品救治伤员,他率领几名游击队员冒险下山,不幸遭遇敌人,最终英勇就义。

人物简介

廖维周的革命生涯始于1928年4月,当时他参加了中共宁都特支在庙子前举办的农民夜校。不久之后,他加入了赖奎轩领导的庙子前群众抗缴“硝磺税”的行动。回到家乡坪溪后,他积极参与革命宣传活动,并成功组建了当地的农民协会,担任主席。1929年6月,廖维周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3月,他被任命为黄陂区苏维埃政府工会负责人,负责团结工人和农民,为中国工农红军提供物资支持,并组织各种辅助部队参与红军作战。在红军第三次反“围剿”期间,廖维周领导黄陂人民实施坚壁清野策略,阻断敌军交通,为黄陂战斗的胜利奠定了基础。1932年6月,他转任宁都县青塘区苏维埃主席,成功推动该地区超额完成扩大红军的任务。1933年2月,廖维周被提升为博生县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副部长,致力于生产和贸易的发展。在他的努力下,博生县迅速建立了200多个消费合作社,成为中央革命根据地合作社运动发展的典范。同年9月,他接任博生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4年10月,随着主力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廖维周留在黄陂区地区继续开展游击战。同年11月,为了寻找治疗伤员所需的药物,他带领几名游击队员冒险下山,但在途中遭到敌人袭击,为保护队友安全撤退,他不幸中弹身亡,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