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波
杨剑波,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后取得曼彻斯特大学计量金融学博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光大证券,自2010年起担任策略投资部负责人至2013年底。在此期间,他参与构建了公司复杂的交易平台,并取得了显著业绩。2014年,杨剑波因不满证监会对其在光大证券错单事件中的处理,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最终败诉并宣布上诉。
人物经历
杨剑波自2010年起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直至2013年12月离开。在这段时间内,他负责建立了一个涵盖内部对冲基金、销售交易业务平台、大宗经纪业务的复杂交易平台,并担任了专注于跨境及离岸交易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复杂交易公司的负责人。他的职责还包括管理策略投资部,该部门主要从事股指期货套利、统计套利、ETF做市及套利、权益互换、结构性产品、场外期权等业务。在2011年至2013年间,策略投资部实现了年均净利润超亿元的成绩。
杨剑波在数量金融及金融创新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2007年,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证券市场导报》上发表了题为《低波动率溢价条件下的备兑权证定价》的文章,并在《财经》等杂志上发表了其他作品。此外,他还曾作为《财新》传媒的财经专栏作者以及《新浪财经》的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2012年至2013年初,杨剑波应邀参与了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规则的制定工作,成为四位起草人之一。
教育背景
杨剑波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的投资经济管理本科学位,并获得了曼彻斯特大学的计量金融学博士学位。
法律纠纷
事件背景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发生了一次由程序错误导致的错单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敞口头寸。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策略投资部进行了相应的对冲操作。然而,这些操作后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判定为内幕交易行为。随后,证监会对包括杨剑波在内的四名相关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
提起诉讼
杨剑波对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并于2014年2月8日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过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14年4月3日举行了庭审。同年12月23日,法院通过新浪微博宣布,将在12月26日上午9:30在西中法庭公开宣判该案。
判决结果
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杨剑波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案及市场禁入决定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光大证券当日的错单交易对多个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证监会将其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做法合法合规。法院还认为,光大证券下午的对冲交易是在已建立巨额多头头寸的情况下进行的单边对冲,这种行为利用了内幕信息的影响。因此,法院否定了杨剑波提出的光大证券下午的对冲交易是基于市场中性投资计划和指令的观点。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杨剑波要求撤销针对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的诉讼请求。对此判决,杨剑波当场表示将提出上诉。
参考资料
杨剑波.网易财经.2024-08-22
杨剑波因"光大乌龙指"事件告证监会二审败诉.环球财经.2024-08-22
光大乌龙指主角:清白是无价的--财经.人民网.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