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贤林
曾贤林,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临澧县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2.09--1985.07,在湖南文理学院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5.07--1988.09,在湖南文理学院工作
1988.09--1991.04,在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1.04--1992.05,清远市政府办调研科干部
1992.05--1994.08,清远市政府办信息督查科副科长
1994.08--1995.09,清远市政府办文教科科长
1995.09--1997.10,挂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副县长
1997.10--1999.04,清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9.04--2000.08,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0.08--2003.01,连山县委书记
2003.01--2003.06,清远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其间:2003.02--2003.06在中共中央党校第6期进修班学习)
2003.06--2007.06,清远市副市长(其间:2005.07-2005.09在广东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班学习)
2007.06-2011.12,清远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12-2016.12,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2012.01任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其间:2013.05.06-2013.05.26参加城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题研讨班(第5期)学习)
2016.12--2017.01,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01--2018.0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8.0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代理主任
人物事件
2018年6月底,因清远市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给予时任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曾贤林诫勉处理。
参考资料
清远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和秘书长.清远市人大网.2022-09-09